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
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適用范圍
◆ 適用于水濁度小于1000mg/l的各類江、河、湖、水庫、地下水等為水源的農村、城鎮、工礦企業的水廠,作為主要的凈水處理裝置。
◆ 對于低溫,低濁,有季節性藻類的湖泊水源,有其特殊的適應能力
◆ 對高純水,飲用水,鍋爐用水等作前置水處理的預處理設備。
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產品特點
除了對一級泵房及加藥系統的管理外,凈水裝置本身從反應、絮凝、沉淀、V型集泥濃縮池、排泥、集水、配水、過濾、反沖、排污等一系列運行程序,達到了自動運行的要求,值班人員只要定時作水質監視測定工作外,無需對凈水裝置操作管理。
高濃度的絮凝層,能使原水中的雜質顆粒,在其間得到充分的碰撞接觸,吸附的機率,因而能適應各種原水的水溫和濁度,雜質粗細顆粒去除率高。出水符合國家飲用水相關標準。
泥渣濃縮室及可調式自動排泥系統,能保證多余的泥渣雜質及時排除,從而保證穩定的雜質顆粒去除率。